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各招生单位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通知。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上述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招生单位复试期间向我校招生单位及研究生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认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