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说明
1.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校内各招生单位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2.吉林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3.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于达到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分省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折算后统筹考虑。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4.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含调剂办法)将于3月中旬左右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及各学院(所、中心)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