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各学院拟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2.单独考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公共科目减10分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计划单列。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下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减10分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计划单列。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下同)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计划单列。
原文链接: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