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院校库 > 导师介绍 >

厦门大学法学院导师简介:郑金火

来源:天任教育 | 更新时间:2020-04-15

  ►个人简介
  姓名:郑金火
  性别:男
  出生年份:1962
  系别:法律系
  职称:讲师
  电子邮件:zjh998@xmu.edu.cn

  ►个人小传
  本人于1980年9月进入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学习,1984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进入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任教,先为助教、后为讲师(现称为助理教授)。
  1985年起,先后为法学本科、法律硕士以及法学专升本、法学自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研究生课程班等不同层次的学生讲授《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学》等法学主干课程(专业基础课),并且讲授过《刑事侦查学》、《司法制度》、《刑事证据法学》、《模拟审判》、《法律诊所》、《新闻法学》等选修课程。
  自1985年4月起,本人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现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近30年来,至今承办过数百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在厦门市、福建省律师界享有一定名望。擅长刑事辩护而且对刑事辩护理论有一定的研究,在福建省、厦门市律师协会担任一定的专业职务。
  就学术研究而言,本人并无大的成绩,更无某些人士津津乐道的所谓“开创性”成果,但自认为对得起教师职业、对得起讲师职称的科研论文(公开发表)40多篇,其中刊载于核心刊物10余篇,有的论文获得一定规格的奖励;参与、合作撰写著作(含教材、教辅读物)共计15部,个人独立编著1部,共计100多万字。需要说明的是,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本人的学术研究偏重于刑法学,兼及刑事诉讼法学;90年代后期至今,研究兴趣则由刑法转向刑事诉讼法,尤其是重点关注辩护权、辩护制度,并形成了自己的某些心得,有些研究“辩护难”的论文公开后引起律师界、学界一定的反响。

  ►主要讲授课程
  刑法学(包括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刑事证据法。

  ►主要学术观点
  个人学术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侧重于刑法领域;第二阶段侧重于刑事诉讼法领域。虽说一直想在刑事法律科学上有所建树,但严格意义上说,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学术主张或者完整、系统的学术观点。
  较有影响者有:
  1.1993年写过两篇有关投机倒把罪的学术论文——《论市场经济与投机倒把罪》(入选参加1993年中国刑法学年会)和《论更新投机倒把罪》(被评为福建省法学会1993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该年度一等奖空缺),主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取消投机倒把罪这一罪名,并将其分解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罪。这种主张虽不是一人之独创,而是许多学者的共同见解,但后来在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中得到体现。
  2.1995年写过两篇有关证券犯罪的论文——《证券犯罪初探》和《略论我国刑法的证券犯罪》,建议我国刑法制定证券犯罪的法律规定,并从理论上进行论证。这两篇论文被收入多种文集当中。1997年新刑法规定了证券犯罪的内容。
  3.2000年—2002年,连续3年撰写了3篇有关“辩护难”的论文,形成了自称为“‘辩护难’三部曲”的系列文章——《“律师伪证罪”与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的命运》、《“辩护难”的背后——影响刑事辩护的六大关系问题》、《论辩护律师的权利及其完善》。这3篇论文参加厦门市、福建省律师实务研讨会,均获得优秀论文奖。其中,第一篇论文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选中,参加2000年全国律师大会,后来又以《“律师伪证罪”与刑事辩护》为题刊载于《中国律师》2001年第2期。这些文章主题是探讨律师刑事辩护难问题,呼吁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尤其是完善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研究理念和特点
  1.法学尤其是部门法学,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而不是书斋里的学问。如果学习法律却不运用于实际生活,那就等于白学;如果法学研究不探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那么这种研究就意义不大,且没有生命力。
  2.刑事法学(包括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等)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不管是法学研究还是实务工作,刑事法学都不能不学,不能不掌握。
  3.作为一名法学教师,既要传授给予学生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运用法律的基本技能,更要通过法律课程向学生传授法治精神、公正正义理念。


  承担项目
  1.《底限正义——刑事辩护制度研究》(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合作方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课题经费4万元)。
  2.《福建省志.社会科学志》之《刑法学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般项目)。
  3.《中国基层法院刑事一审辩护机制研究——以福建省为试点》(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兰英教授主持,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资助、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美国东北大学合作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参加者之一)。

  ►主要著作
  1.《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5位作者之一。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2003年修订第2版,2005年修订第3版,2006年修订第4版,2008年修订第5版,2010年修订第6版,2012年修订第7版。本人撰写的内容为第6、7、8、9、10章,修订第7版时约16万字)。
  2.《刑法分论》(陈立、陈晓明主编,5位作者之一。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2004年8月修订第3版,2007年4月修订第4版,2010年修订第5版。本人承担导言、第1章、第2章、第6章,修订第5版时撰写字数约23万字)。
  3.《中国刑法(总论)》(陈立主编,4位作者之一,撰写约10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版)。
  4.《中国刑法(分论)》(陈立主编,撰写约12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版)。
  5.《律师诉讼案例》(编委之一,参著,撰写约3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6.《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诉讼法》(合著,四位作者之一,撰写约7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7.《台湾法律大全》(参著,撰写6万余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4月版)。
  8.《人人享有健康——中国医疗卫生问题》(个人独立编著,23万字。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1年1月版)。
  9.《刑事诉讼法学》(陈立、陈晓明主编,编著,5位作者之一。个人撰写16万多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版,2010年修订第2版)。注:2004年10月修订第3版.
  10.《外国刑法专论》(参著,个人撰写5.4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1版)。
  11.《刑事证据法专论》(陈立主编。参著,个人撰写3章内容共约15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12.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刑法总论》(陈晓明主编。参编,个人撰写第六、第七章,约6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
  13.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刑法分论》(陈立、李兰英主编。参编,个人撰写第六章,约7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
  14.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刑事诉讼法》(曹文安主编。参编,个人撰写第十八、第二十章,约7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
  15.《刑法总论备考与拓展》(陈晓明主编。本人撰写第六章、第七章,约2、7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
  16.《刑事诉讼法备考与拓展》(曹文安主编。本人撰写第十八章、第二十章,约2、8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主要论文
  1.《论社会主义民主必须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载于《福建学刊》1987年第3期,荣获厦门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4年6月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
  2.《谈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及律师的代理问题》(载于《政治与法律》1987年第4期)。
  3.《偷税罪、抗税罪的若干问题探讨》(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法学专号)。
  4.《关于我国刑法中增设侵占罪的设想》(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4期)。
  5.《论“7.12闽狮渔”事件与自助行为》(载于《台湾法研究学刊》1992年第2期)。
  6.《论诽谤罪的几个问题》(载于《福建法学》1992年第5期)。
  7.《论更新投机倒把罪》(荣获福建省法学会第四次学术年会三等奖/1993年2月福建省法学会,收入《福建省法学会第四次学术年会论文集》)。
  8.《论市场经济与投机倒把罪》[参加1993年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年会,载于《市场经济与刑法》(1993年刑法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使用声明:
1.本站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研招单位招生网及对外公开的数据、国家官网公布的数据。
2.本站历年高校数据仅供考生参考,如各招生数据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院校对比

未添加对比

最多4个 清空

开始对比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