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姓名:王建学
性别:男:
系别:法律系
职称:副教授
学历:博士研究生
电子邮件:amoitiger@gmail.com
►个人小传
◎2010年8月至今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研究。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厦门大学法学院,主修宪法与行政法,法学博士。
◎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路易·法沃赫研究所,主修公法与比较法,中法联合培养博士。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厦门大学法学院,主修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硕士。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厦门大学法学院,主修国际法,法学学士。
►主要讲授课程
宪法学;宪法学说史;宪法学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权法;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
►主要著作
王建学主编:《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思想渊源之争》(厦门大学法国公法与比较公法系列),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韩大元、王建学编著:《基本权利与宪法判例》(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王建学编:《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中国宪政史文献汇编系列丛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王建学著:《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厦门大学公法文库系列丛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六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颁)。
►主要论文
◎王建学、朱福惠:《法国地方试验的法律控制及其启示》,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7期;
◎王建学、朱福惠:《论大学自治的宪法保障》,载《高等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
◎王建学:《论地方公共团体的基本权利能力》,载《政法论坛》2011年第4期;
◎王建学:《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教学》,载《厦门大学学报》2011年教学专刊;
◎王建学:《地方自治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嬗变——从政治意义上的自治到法律意义上的自治》,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3期;
◎王建学:《法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概念与借鉴》,载《北方法学》2010年第5期;
◎王建学:《从“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法院”———法国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述评》,载《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
◎王建学:《亚洲立宪主义的学术自觉——第二届亚洲宪法论坛综述》,载《中国宪法年刊》(2009年卷),许崇德、韩大元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王建学:《互联网时代如何协调保护知识产权与“网络”基本权?——法国宪法法院第2009—580DC号判决评析》,载《判解研究》2010年第1辑,王利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王建学:《论法国公法上的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载《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王建学:《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载《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10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王建学:《论我国地方试验制度的法治化》,载《宪法研究》(第十卷),莫纪宏、谢维雁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学:《罢工权的法律限制》,载《中国宪法事例研究》(三),韩大元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学:《国务院立法权之争》,载《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宪法卷),韩大元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学:《法国行政调解专员制度改革述评》,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王建学:《法国国内公法领土观的基本概念与借鉴》,载《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9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王建学:《〈福建省宪法〉的死亡与再生》,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第14辑;
◎王建学:《论社会保障权的司法保护》,载《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
◎王建学:《我国的地方自治:宪法文本的解读与现实状况的考察》,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第12辑;
◎王建学:《论司法审查模式中利益调整的宪法过程》,载《公法评论》(第三卷),刘茂林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王建学:《积极人权的司法保护》,载《人权研究》(第五辑),徐显明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朱福惠、王建学:《苏联1936年宪法与我国1954年宪法之比较研究——政治引导型宪法的价值分析》,载《1954年宪法研究》,张庆福、韩大元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任进、王建学:《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国际比较与借鉴》,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