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衍瑞,男,1970年12月生,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法学副教授,行政法治研究所所长;山东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应用法学会理事;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自任教以来,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善于思考,并在探索创新中发挥了自己潜力和提高了教学水平。在追求发展中谋求改革教学,在讲台上收获快乐,奉献自己照亮别人,发挥了骨干教师的作用,多次荣获学校教学优秀奖,被评为2008—2009年度优秀教师,2010年度教学名师,2010年师德标兵。
在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教学改革。作为学院教改项目《法理学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的课题组成员,承担了该教改项目的教材、教案、习题、课件等部分子项目的编写与制作工作,并将这些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教育厅教学改革成果评审中,该成果获得教育厅教育改革项目三等奖。
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科研工作,并以科学研究促进教学,以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努力提高科研的实用价值。先后主持完成了省软科学项目《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的法律软环境建设》、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行政征收、征用制度研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篇,并出版专著一本,参编了全国统编教材多部。同时,在科研工作中关注国家政治发展,关注社会问题的应用研究。在其主持完成的省教育厅科研课题《行政征收、征用制度研究》,力求为当前我国经常引发社会群体事件的行政征收、征用制度提供法律规制。
积极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兼职济南市检察院法律咨询委员、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日照市仲裁委仲裁员、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参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咨询,在济南市法制办、济南市民族宗教局、济南市文化执法局、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山东省电力集团、山东省军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作过多场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代表性研究成果:
1、《行政补偿制度的理念与机制》,著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2、《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法律保护》,专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该作品系刘和海教授主编的《公民权利及其法律保护》系列丛书之一,该丛书获2006年山东省社科三等奖。
3、《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利的保障——以宪政为视角》,论文,2007年6月发表于社会科学家;
4、《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程序的法治化》,论文,2007年4月发表于法学论坛;
5、《论我国立法知情权制度的构建》,论文,2007年3月发表于理论学刊;
6、《中国近代民权观念的肇兴》,论文,2007年4月发表于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7、《论国家责任与人权保障的契合——行政补偿逻辑视角的转换》,论文,2006年3月发表于政法论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