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福,男,1962年8月出生,山东牟平人,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78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山东大学历史系学习,先后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社会兼职: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组成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
研究领域: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法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研究。出版专著《秦汉制度史论》、《立法学》、《公司运作的刑法保障》等;主编、参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理论研究》、《公民权利义务通论》、《文化法学》、《法治论》等教材和学术著作近20部。其中参编的《法治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立法学》获得山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司法制度》被司法部确定为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获得“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十一五”规划教材。先后在《文史哲》、《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政法论丛》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有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摘或摘要。主持完成了山东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理论研究》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体系研究——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研究工作。目前正在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20世纪中国法治进程研究》。
1994年荣获“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称号;2002年获得首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