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伶伶,男,1959年9月生,工学博士,沈阳建筑大学教授,建筑与规划学院院长,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德国包豪斯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导师,兼任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顾问总建筑师。国家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1年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
一、个人经历
1978——1982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工学学士学位
1983——1986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工学硕士学位
1997——2000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工学博士学位
1985——1990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讲师
1990——1994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副教授
1994——1996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系教授
1996——2000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0——2006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6——目前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院长、天作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和新建大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2013——目前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访问与进修
1995年—2010年,随中国建筑代表团、教育代表团出访欧、美、日、港、澳、台等地,进行学术交流访问。
三、科研成果
主要研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创作方法、城市形态与更新、景观与生态规划。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博士点基金项目1项、总装备合作科研15项、其它国内外科研课题120余项。共获得国际、国家、省部级科研奖60项,出版《建筑创作思维的过程与表达》、《场地设计》等专著10部,发表《建筑创作主体论》、《整体的设计》、《TheThinkingAndExpressionOfArchitecturalDesign》等学术论文近两百篇,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125人。
四、主要成就
国家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
亚运会建设先进工作者
五、社会兼职
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理事,中国建筑业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学会教育与实践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与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体育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建筑师学会副理事长,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顾问总建筑师,辽滨新城总设计师,《中国建筑教育》、《建筑师》、《新建筑》、《A+D》、《华中建筑》、《城市环境设计》、《建筑细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杂志编委,《建筑学报》特邀组稿人,《中国景观设计年刊》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出版社教材编委会委员。
六、研究方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创作方法、城市形态与更新、景观与生态规划。
七、论著成果
1.关于奥林匹克公园的思考·建筑学报·2002·第11期
2.大海边的小房·建筑学报·2001·第1期
3.整体的设计·建筑学报·2000·第7期
4.建筑创作过程中的完善阶段·建筑师·2000·第92期
5.主体创作过程中的理性·新建筑·2000·第2期
6.发现基地中隐含的秩序·建筑学报·1996·第9期
7.建筑创作主体论·建筑学报·1990·第3期
8.建筑创作思维的过程与表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10月·第一作者
9.场地设计·1999年10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一作者
10.张伶伶论文作品集·1993年·新建筑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