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春玲,女,196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任新疆土地学会、新疆软科学研究会、新疆经济学会等常务理事,任新农大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专家顾问等职务。
从教二十三年以来,一直从事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管理、区域经济的理论、方法和政策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为研究生、本科生等开设“经济研究方法论”“资源经济学”等6门课程。先后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21名,已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者15名。
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0余篇,论文多次被学术文库收录和转载,论文8篇分别获中国青联、国家社科院、各级学会等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其中论文“新疆土地资源利用生产要素贡献分析”2004年获第六届中国青年农业科学年会优秀论文奖。公开出版教材、著作17部,其中主编6部,其中2部获新疆第四届社科优秀成果荣誉奖,哈密市科委科技进步和优秀成果二等奖。
先后主持新疆科技厅、新疆社科基金课题4项,主持横向科技开发等课题30余项,主要参加国家级、各部委科研课题共计5项。其中主持完成的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土地问题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05年获新疆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所提的“以有博无”土地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观点以及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政策选择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主持完成的自治区科技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途径》对自治区和兵团“十一五”规划编制及相关决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与科学参考。主持完成的《新疆兵团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课题所提的重点建设38个小城镇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第一期6.5亿元专项建设资金的支持。
多次获新疆农业大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教师”、“科研先进个人一等奖”荣誉称号。先后获新疆“职业德道十佳标兵”、“先进女职工”、新疆人民政府“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荣誉称号。2002年获新疆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