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0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增补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件
按照集大教[2003]2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
国民经济学(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各1名),轮机工程2名,食品科学2名,水产养殖学3名。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于5月25日前向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集美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提供相应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证明材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初审,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于5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及《集美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报校学位办(以上表格可从研究生处主页/表格下载/导师遴选下载)。
3、校学位办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增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