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莉姝,女,硕士,198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1992年由云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调入贵州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为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理法史教研室主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主要致力于法律史方向的教学和研究。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史,已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和参与课题数项。
田莉姝教授对中国法律制度史的研究,侧重于少数民族法律制度史方向,发表了《论元朝法制的民族特色》、《清朝民族立法特点之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立法的基本原则研究》等一系列论文。由于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对中国法制史学科有着比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并注意掌握中国法制史领域研究的发展动态,因此还撰写了一批较有深度的论文,如:《试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从历史看法制建设与国家盛衰》、《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影响》、《论汉朝法律的儒家化》、《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立法对妇女权利的保障》、《中国古代的法治与吏治》。
在法律思想史方面,也有一些研究成果问世,主要论文有:《论韩非的法律思想》、《论王安石的经济法律思想》 、《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转变》、《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转变与历史发展的同步性》、《邓小平法治思想研究》。
田莉姝教授不仅注重对历史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也注重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探讨,主持了2004-2005年度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贵州省普通高校贫困群体问题研究、联合主持了2006-2007年度贵州省科技厅软课题:科技在构建贵州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等。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论证,对解决现实问题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此外,在《法制生活报》开设有个人专栏,阐释其对现实问题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