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印,男,汉族,1969年生,贵州省瓮安县人,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民法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民商法硕士生导师,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贵州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个人曾在《甘肃社会科学》、《贵州社会科学》、《云南行政学院学报》、《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贵州大学学报》、《贵州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学院学报》、《四川文理学院学报》、《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当代法学论坛》、《人口•社会•法制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方面论文若干篇,个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典当法理分析与制度设计——中国典当民事法律制度研究》(贵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个人曾主持厅级课题1个(物权法方向),曾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厅级课题3个(物权法方向1个、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方向1个,科技防灾减灾管理方向1个)、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级课题1个(重大自然灾害抗击体制机制方向)。个人所著《我的“知识产权”四故事》一文获贵州省知识产权征文大赛优秀奖。
目前,个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环境民法学、自然资源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