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50%。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50%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3.在确定的复试名单时,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进入复试最低分数应保持一致,分别公布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的确定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调剂的比例
调剂时,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
4.调剂政策的说明
(1)经济类专业学位硕士可接收科目三为经济类综合能力或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剂。
(2)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
(3)法律(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需满足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