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考生可以更方便的了解院校推免工作。天任教育整理了一些院校推免信息,供大家来了解。
本科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推免生遴选的预排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2023年推免生遴选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9〕195号)文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
二、申请条件
符合“推免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推免生选拔。即:
(一)品行优良,无违纪等不良记录,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经历。
(二)必修课程无重修,专业必修课成绩优良率达50%且平均分达80分。
(三)身心健康。
三、推免生综合测评标准
根据“推免办法”第二章综合测评标准:
推免生综合测评包括学习成绩、科研和实践成果两部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5%,科研和实践成果占15%。
学习成绩得分为根据当届学生培养方案,前三年所有应修必修课(公共外语、体育、形势与政策以及课外实践教学课程除外)的平均分乘以85%。
科研和实践成果得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的相应成绩,以及在文化、体育或社会工作方面的成果,按规定取得分值的总和。科研和实践成果满分15分,加满为止。科研和实践成果加分在成果形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在《中国政法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9〕195号)文件发布之前(即2019年12月12日之前)正式发表并见刊的论文,应依照法大发〔2017〕142号文件规定,论文加分在答辩通过后取得。
(一)科研和实践成果评分标准
(1)科研成果
①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论文,计5分(合著的获奖论文加分由合著者均摊)。
②已结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和“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计2分,其他成员计1分;上述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计1分。
(2)实践成果
①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第一名),计5分/项/人;
②获得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第二名)、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第一名),或在国家级、省部级竞赛决赛阶段获得最佳单项奖,计3.5分/项/人;
③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第三名)、省部级竞赛二等奖(第二名),计2分/项/人;
④获得国际性比赛(包括邀请赛)前三名或最佳单项奖,计5分/项/人;获得国际性比赛(包括邀请赛)优胜奖(第四、五、六名),计3分/项/人(国际性比赛的国内选拔赛视为省部级竞赛)。上述竞赛获奖名次均以竞赛奖项实际排名为准,例如竞赛设特等奖,则一等奖适用本办法二等奖加分规定,依次类推;如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则分别适用本办法一、二、三等奖加分规定。
对于仅需线上提交作品的竞赛,以及对参赛队员人数、队员出场场次等事项无严格规定的团体性竞赛,采用获奖团队所有队员均摊加分的办法。科研和实践成果的取得,即成果发表或获奖时间,应当在今年8月31日之前。
(二)实践成果认定
实践成果认定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2020年7月修订版)执行。
(三)论文答辩
学校将组成专门答辩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推免加分论文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有权根据答辩情况,裁定不予加分或者给予不超过5分的加分,答辩拟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程序
(一)学院初选
1.初审。学院根据“推免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科研和实践成果加分进行审核。
2.预排名。学院根据“推免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和专业预排名,并按专业前30%比例进行初选(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初选比例,建议不低于25%)。如出现排名成绩总分、平均分等项均相等情况,则以专业必修课率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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