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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5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一览!

来源:榆林学院  |  更新时间:2025-03-25 15:56:50  |  关键词: 考研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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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5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一览!

榆林学院25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一览!,包含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分办法等,准备参加复试的同学可以看看复试内容,做好复试准备。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备考的同学一些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应急处突等工作,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成员由校长办公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后勤处、网络中心、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监督管理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公示等有关操作流程。

具体职责: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相关单位协调督办工作。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党委宣传部负责复试过程中舆情监控和即时处置工作。后勤处负责做好复试场所正常供电,确保照明、电源、插座等相关配套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复试考生体检工作、突发疾病的应急医疗保障等。网络中心负责复试地点的网络保障,确保复试期间不断网,对网络远程复试存在技术困难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与保障。保卫处负责对复试地点周边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或主持工作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制定,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专家组

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成员由本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小组需配备1名记录员。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不得进入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榆林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附件1)并提交学院留存。

各招生学院纪检委员需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须及时提醒整改和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纪委纪检监察室报备。

三、复试考生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差额复试名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根据复试名额在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在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300%,由学院在调剂公告中明确确定,调剂复试条件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前制订,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调剂要求确定。

(三)加分考生复试名单

网上报名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则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考生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3月26日—3月31日

日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2.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4月8日—4月28日

日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并公布,报研究生院备案。

3.考生通知

一志愿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考生由各招生学院确定,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

(二)复试方式

复试的方式、内容等既要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还需遵守学校招生简章发布的要求。

复试方式有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所有专业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一批次的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建立健全“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合理确定时长,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提交至研究生院,以备复查;

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学院保存1份,同时送交研究生院1份,以备复查。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④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⑥《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同时,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学院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得晚于4月28日)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加试

加试对象:A.符合各专业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B.跨专业报考我校学科教学(语文)、计算机技术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各招生学院须按照《榆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试题的命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加试形式:笔试(开卷或闭卷由招生学院确定),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复试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各招生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复试总分为2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总分为50分、英语能力考核总分为50分、专业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报考其他专业的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英语能力考核总分为50分、专业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

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各招生学院要把考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复试过程中可以通过面谈、笔试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考核: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英语能力考核: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复试试题(包括加试试题、面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应参照初试科目自命题工作要求开展复试命题工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要充分考虑到考生规模,命制充足的试题数量供考生抽取(面试试题袋数>考生人数)。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公式为:

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得分+专业能力考核得分+英语能力考核得分)/复试满分×100。

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得分+英语能力考核得分)/复试满分×100。

2.复试成绩必须经招生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3.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计算考生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10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志愿考生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2.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小数点后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3.各招生学院须认真计算并复核考生总成绩,每轮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招生学院须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及不予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均按顺序,注:同一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学院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每一批次的拟录取名单均须招生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递补录取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在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造成指标空缺后,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该种情况,招生学院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再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状态,同时将调整后的名单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处于递补录取状态的考生自主决定是否再次进行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

(三)正式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还须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录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学校将按照正式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应在确认拟录取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邮寄或送交给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

被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见附件4),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体检

1.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调剂

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调剂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yulinu.edu.cn/)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七、信息公示与公开

各招生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招生信息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所有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需公开、公示的信息,必须在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公示,不得仅通过公告栏、复试群等方式公开、公示。

(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公示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复试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将复试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其余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相关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信息。

(三)录取成绩公示

各招生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录取成绩经研究生院复核无误后,由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每批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由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状态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待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统一对各专业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监督渠道

见官网

九、咨询方式

见官网

十、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复试加试试题、面试试题、考生成绩等属于国家级机密,所有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复试期间一律不准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复试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中途离场(如需离开,需暂停复试)。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严格遵守《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附件5)对考试情况进行保密,不得将考题透漏出去。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向考生透漏包括复试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在内的任何信息。

(二)严把过程管理。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学院和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在复试过程中,考生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应报研究生院研究解决;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四)做好应急处突工作。研究生院须对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复试录取过程中遇到突发偶发事项时,应严格按照《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应对处理,确保涉考涉招舆情平稳。

附件【附件1.榆林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x】

附件【附件2.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4.榆林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协议书.docx】

附件【附件5.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docx】

原标题:榆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yjsc.yulinu.edu.cn/info/1013/87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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