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公告】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网报须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的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报考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考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生源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如下:
1.武汉市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中任意一项:
(1)具有武汉市户口;
(2)具有武汉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截至2022年10月31日在有效期内);
(3)具有武汉市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2022年8月—10月);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4)就读学校在武汉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我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
(三)其他
1.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链接)和《2023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为准。不符合上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考生,请按照《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相关规定选择报考点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招考试”栏目(http://www.hbea.edu.cn)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参加考试。
2.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报考点已报名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功能,以对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将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报考点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报考费统一网上缴纳。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正式网报: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严格按照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网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异地报名考生的信息进行比对,凡提供虚假户口本、居住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网报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报名不成功。
2.全省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二)网上确认
10月26日-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各自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10月30日-11月5日期间(准确时间以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为准),考生须尽早登录研招网,按照各自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务必按照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截止时间、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确认要求如下:
1.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资料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③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⑤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使用鄂汇办APP,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3.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5.网上确认前考生应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临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6.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资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处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非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考生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2.报考类别区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
(1)“定向”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
(2)填报“定向”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上的签章单位信息一致。
3.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相关考生请注意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
重要提示: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4日截止之前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文末)。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其他邮寄方式导致遗失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检查本人健康码情况,确保健康码正常,考试入场时能出示查验。
2.考生须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0日-23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于12月24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遵守我省各地防疫措施,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主动配合考点做好其他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如果考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届时被报考点所在地要求集中隔离,或者有其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可能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办公地址: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1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706(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7: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电子邮箱:yjszsb@z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