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布。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复试时未提交《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3.体检:有关体检事项见我院于2021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通知’:http://yjsxy.hgu.edu.cn/info/1012/7607.htm。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定向就业协议:我校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人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人员均须在拟录取后十日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河北地质大学接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请拟录取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后续重要通知。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yjsxy.hgu.edu.cn/info/1012/7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