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招生复试过程的纪律督查。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见官网。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见官网。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我院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经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建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四、复试及录取流程
(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于3月23日18:00前提供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邮件主题为:“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wushan@buaa.edu.cn,纸质版材料于开学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1.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封面”扫描件(见附件2)。
2.复试通知书扫描件(下载地址:http://yzb.buaa.edu.cn/xlss/fszgcx.htm,无须加盖研招办公章)。
3.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包含正反面,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4.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
5. 应届考生需准备:
(1)所在学校(院)教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扫描件;
(2)本人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的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
6. 往届考生需准备:
(1)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成绩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成绩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 现实表现材料扫描件(见附件4)。
8.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扫描件(见附件5)。
考生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将于3月2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
http://fld.buaa.edu.cn)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