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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1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1-03-31 09:39:33  |  关键词: 郑州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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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1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录取的考生仍需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4.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单位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复试其他要求

1.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网站上向考生公布本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师。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网址另行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网上提交(或在复试报到时)相关单位。

2.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学院自行决定,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

4.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但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5.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除加强复试外,还须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远程复试单位笔试可采取网上视频监考的方式进行。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和招生简章中保持一致。

6.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占比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

7.落实2020年及以前保留资格生是否复学,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21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加入《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生复试综合排序及拟录取汇总表》上报。2021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由单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咨询及申诉电话等信息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二级招生单位的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调剂工作要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各单位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级招生单位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二级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级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基本要求。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教育部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我校的调剂要求

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本单位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尽可能减少调剂工作量。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相近专业或接收外校生源调剂。

在调剂学科学业水平要求的基础上,对申请同一个二级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应参照初试成绩、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既往学业水平等综合考量,择优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考生的资格由调入学院严格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发送复试通知,不再提交学校集中审核。待录取通知由二级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经研招办审核后正式发出。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解释工作由二级招生单位负责。

(三)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招网,审核本单位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3.符合调出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单位,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由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调入单位方可发送复试通知。跨二级单位调剂考生需由调入单位将其《校内调剂申请表》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将其调剂信息导入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其他类型的调剂,研招办定期分批将已接收复试通知的研招网调剂信息导入,不需要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另行通知)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接收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一志愿复试考生待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开放后,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

5.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提交给复试单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

七、录取工作

二级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

件。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二级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二级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须在综合排序表中注明保留资格年限、保留资格类别(如资格生、国防生、西部支教生、一般保留资格等),同时报送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

九、数据上报

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各二级招生单位上报的复试考生数据库、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7781710

电子信箱:yzb1710@zzu.edu.cn

研招办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原标题: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gs.zzu.edu.cn/info/1023/11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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