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或方向,校内各招生单位应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或方向,校内各招生单位应分别对本专业或方向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4.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可从符合条件的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可规范引导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向非全日制调剂。
5.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6.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
7.经考生所在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核,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查证属实,则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校内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主页专门设置研究生招生信息公示专栏,对相关复试录取信息全程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复试录取办法。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考生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分专业招生计划。校内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确定分专业计划,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予以说明。
3.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含调剂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考生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4.考生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校内各招生单位须尽快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未予拟录取考生隐去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形式、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校内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校内各招生单位应公布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或投诉。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6925(研究生院)
027-67868009(纪委办)
举报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七、其他事项
1.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应届生可先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应届证明,毕业后在我校规定时间之前转档案)。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2.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学制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140号)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4.复试费用
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4月9日前,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5.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6.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在开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gs.ccnu.edu.cn/info/1029/66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