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 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调剂录取。坚持立德树人,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力确保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疫情防控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制定复试期间整体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和卫生消毒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考核。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试考核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校内各招生单位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内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和报考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巡视和检查复试过程,审核本单位拟录取名单。明确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追究。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校内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20%—13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也可参加复试。具体名单以校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已录取的2021级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核
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复试前,须审核此类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考生到校进行复试。对需启用备用隔离面试考场的考生采取线上同步方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五)复试时间
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或4月初,4月15日前完成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一般应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具体可包含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实践能力等方面或其它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考核的内容。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1-3小时。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名考生20分钟。复试考核具体内容、成绩使用办法(各部分权重)等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2.报考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校内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各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本科结业和专科毕业满两年)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报考我校语言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伍伦贡联合研究院等单位各专业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起加试。
5.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