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不断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统筹做到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双安全”。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0〕28号)的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复试小组成员(参加评分)和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组成,其中:1名秘书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以备核查);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组织、考生身份比对验证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机构职责
各组织机构认真履行《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遵循“要求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减”原则,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类别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五)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差额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复试调剂录取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每个学科专业在一志愿复试和调剂不同复试批次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2、复试成绩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学校按照如下原则确定《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学校网站统一公布:
(1)在满足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3)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学院制定复试实施细则
1、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相关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
(2)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
(3)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各环节具体规定,要依据学科专业特点明确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
(4)落实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科(产)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计划所采取的措施。
(5)“双机位”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和应急处置预案,比如“双机位”远程复试网络出现卡顿、断网、缩屏等情况处理措施。
(6)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措施。
2、各学院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各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详见附件1)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入伍前有关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材料;④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详见附件2)。
(6)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应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或pdf文档),并确保清晰、准确无误。
2、加分及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对应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学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一平台”(钉钉平台)“双机位”(【主机位】、【辅机位】)的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和要求,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复试内容应该包含如下几方面: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笔试考试方式,由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选择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或与面试混合方式进行。
(2)各学科专业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相关规定、考试时间(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采取与面试混合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笔试合格要求,各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远程单独组织笔试,考生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详见附件3)并打印。
①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
②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④笔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命题、阅卷工作根据网络远程复试实际情况,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19〕7号)执行。
⑤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考生,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决定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需要,自主决定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考核内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2)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需要,自主决定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测试方式和内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3)面试试题命制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负责,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4)在面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考生连续回答不上问题等特殊情况,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掌握考生复试时间。特殊情况处理,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说明并提前公布。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各学院统一组成专门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要于考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中,各学院要采取“一平台”“双机位”“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和评分参考,试题难度要适当,同一学科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2)坚持“一院一策”原则,全面统筹场地、人员、复试工作量等因素,遵循错时、错峰工作的要求,分学院、分时、分批、有序做好具体安排,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3)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需由本学科专业的 2 名及以上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评分,没条件的学院要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
(4)为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5)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打的成绩平均分”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和与面试混合进行的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6)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试题和面试中随机问答试题和抽题问答试题等,下同)及其评分参考等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或本题面试启用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材料,须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7)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系统登录、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签订保密协议书,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8)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9)各学科专业复试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10)各学院强化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如复试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用前需按要求清理及安全检查);提前组织复试小组和考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11)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①学院负责组织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远程复试系统,按要求组织好。
②各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保证复试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③在复试各环节,须在复试或阅卷现场(标准化考场)当场完成对考生的各环节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2人同时在场,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各成绩汇总和登分检查、复核。
④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学院,需在阅卷当天按要求将考生答卷签字密封好,报送研究生处统一保存在学校保密室;复试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12)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学校和学院提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措施优化考生服务:
①各学院须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②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邮箱和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③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双机位”远程复试流程进行:
第一步:考生按要求在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用于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的2个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复试前技术准备。
(1)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提早用考生实名手机号注册认证的【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以及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并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
(2)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完成相应的操作。
第三步:签订《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交费及提交面试材料及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用的手机号。
第四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五步:远程笔试或综合面试前的系统调试。
第六步: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按报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远程笔试要求,完成应该参加的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
(2)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5)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复试时间
各学院复试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六)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详见附件6)执行。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2)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提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自定。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各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计算权重,由相关学院自主选取,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对社会公布。
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须相同的相近学科专业,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简章规定分别排序。
4、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因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公布的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合格要求)。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科目有成绩不合格。
5、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详见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七)各学院应采取措施确保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对在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3天内仍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在复试过程中因违背原则、徇私舞弊而出现问题的招生名额,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1、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复试前,招生学院安排专人逐一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对于本学院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负责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巡视督查制度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变动、调剂政策执行、专项招录、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纠正处理、严肃追责。
2、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
3、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对本学院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
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研究生处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1、各学院负责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
2、研究生处负责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院系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等信息)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所需准备的钉钉平台、“双机位”设备、考场规则等相关要求,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提前公布。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青岛理工大学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持续更新中)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附件7《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
文章来源:http://yjsh.qtech.edu.cn/info/1043/27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