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统筹领导小组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纪委监督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巡查,由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纪委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组 长:柳卉
成 员:王亭亭 张晶晶
监督电话:见官网
(三)秘书工作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前期身份确认、资料审查、复试环境保障,材料整理与档案保存等由秘书小组负责。
组 长:古力先
成 员:刘鹏 杨洋 刘润香
办公电话:见官网
(四)技术保障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复试前、复试中、复试后的全程技术支持与保障由本组负责。
组 长:王志强
成 员:吴彦山 王保力 龙江涛
办公电话:见官网
10.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11.考生须提供一份手写版个人自述材料(A4纸);
备注提醒: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予参加复试。
(二)材料提交方式
1.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以便资格审查。
2.邮箱。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zip或*.rar)形式,压缩包按“序号+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如:01+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张三;02+全日制农村发展+李四;03+非全日制农村发展+赵五;审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命名(如:1.准考证,2.身份证,…),提供材料要求内容清晰,还不错是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jndgg23fs@163.com。
备注:以上面试材料先发送指定邮箱,再往学信网系统上传。面试材料入学后提供原件、复印件,审查后复印件存档。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时间:邮箱材料提交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8:00;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官网信息。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与要求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1.复试环境: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封闭、无噪音、无杂物、无外人的考试环境,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摄像头和话筒均需正常)及必要文具(A4空白纸1张和笔),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网络通畅。
2.复试顺序:考生复试顺序在复试当日由线上面试系统随机确定。复试及加试考核均线上面试形式进行,不再单独组织现场笔试。
3.身份核验:学院将运用研招网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
4.时间要求:考生应遵照有关法规和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复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范围与加试环节: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随机进入英语考场和综合面试考场,分别进行英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的复试。需要加试的考生还须在综合复试考场增加加试的环节。
6.复试退场:考生在考场回答完所有考题后,需要最后声明“答题完毕”,方可退出考场。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见《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详见官网)。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即: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利用线上条件作弊,甚至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直接认定不合格。
备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该项考核不合格者直接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3-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8-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8-10分钟。
5.加试。跨专业(本科专业为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统计学、管理学;农村发展领域加试农业经济学、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暂定);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关注官网详见调剂公告。
四、调剂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分数线和专业要求
1.调剂至土地资源管理方向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相近专业的考生。
2.调剂至行政管理方向、公共政策方向的考生,本科专业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如本科专业为其他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390分以上,可以申请调剂。
3.调剂至非全日制农村发展领域的考生,初试成绩一致情况下,原则上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经济管理类考生。
4.我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5.我院公共管理专业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备注:关于调剂生本科专业的认定由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
2.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素质不合格者、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含调剂拟录取考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信息咨询
电话:0991-8763304
人员:古力先老师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见官网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见官网(注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五)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方式
王老师(请勿咨询):见官网
七、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和《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学院网站:http:// glxy.xjau.edu.cn/
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