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
安徽理工大学的一员!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党团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发放时间:
因拟
录取名单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核,待教育部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后方为正式录取。参照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时间安排,我校大概于6月上旬,统一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请考生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发)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2、发放材料: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的材料有:银行卡(缴学费、发放奖助学金)、《调档函》(非定向考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安徽理工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致安徽理工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等,请届时注意查收!
3、发放方式:
本校应届考生(含推免生)、淮南市区范围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不予邮寄,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来学校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其他考生如需自取,请提前告知研招办老师。
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单填写将按照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报名所留的通信地址、邮编、收件人及移动电话等信息,如相关信息有变更,请于5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管理系统(http://210.45.145.2/ksxt/login.aspx),自行修改个人准确信息;如档案所在单位变更,请联系研招办老师登记后修改,电话:0554-6668749。
请所有考生于5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管理系统(http://210.45.145.2/ksxt/login.aspx),查看、确认个人录取通知书地址信息。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除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外(校内迁转),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请按如下要求开具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各学院有关部门。
1、党组织关系
(1)安徽省内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抬头写“安徽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安徽省外考生:高等学校的考生,省管高校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校所在省份的教育工委(高校工委)开出,非省管高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属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非高等学校的考生,组织关系由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各类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均为“安徽理工大学”。到校后,直接交相关录取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院团委”。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相关录取学院团委。
三、户口迁移
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移至本校,愿意转户口的新生需持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具体按照迁出部门要求办理)。迁移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不要加区/街道等),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入学报到时携带入学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特别提醒:请确保您来校办理入户手续时,户口迁移证尚在有效期之内。
四、档案调转
非定向考生在接到《调档函》后,凭《调档函》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请督促档案保管部门及时将研究生个人档案寄至我校相关学院(邮寄地址和接收人详见《调档函》)。考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
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往届生须在7月10日前,应届生在7月20日前(最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档案转至我校。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档案调转按照
招生简章要求办理,应届生须开具暂缓转寄档案证明,并于7月20日前(最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往届生须于6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相关学院(邮寄地址和接收人详见《调档函》);学校接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调档函》模板点击下载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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