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况反映,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受理部门电话及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校纪委:023-68486606,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邮政编码:400016。
注: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分)×0.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
公示名单详见:http://yjszs.cqmu.edu.cn/s/65/t/154/28/31/info75825.ht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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