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确定拟录取的考生,拟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相同,其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需要迁往我校。所有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修改录取类别,请于录取公示结束前提交更改申请到研招办,逾期不予处理。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18日
附件: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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