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范围:
一、 法理学
1、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2、法的概念、起源、内容、价值、作用
3、法律渊源与民间法、法的效力
4、法律体系、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5、立法与法的实施
6、科学技术与法治治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7、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法治现代化
8、法律认知科学、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
二、 宪法学
1、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的效力和作用;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基本原则
2、国家基本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
3、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请求权
4、国家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中央军委;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特别行政区自治机关
5、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宪法宣誓制度
三、 行政法学
1、 行政的概念及特征
2、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 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
4、 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合法要件及效力内容
5、 行政立法的概念、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种类及法律效力
6、 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其设定、程序及变更、撤回、撤销、注销
7、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管辖、适用原则和程序
8、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设定、方式和程序
9、 行政程序的功能、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0、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参加人、范围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