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只提供考试大纲,复试科目只提供参考书目)
命题学院/部门(盖章):心理与社会学院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946]教育心理学综合
说明:
一、考试基本要求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教育硕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心理学》是为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其内容分为学习心理和教育心理两个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对教育心理学各项内容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掌握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具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学习心理部分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1、学习理论
(1)理解、掌握桑代克的联结主义学习理论;
(2)理解、掌握经典条件作用和操作条件作用的原理及应用;
(3)掌握观察学习和自我效能的概念与意义;
(4)掌握信息加工理论,感觉登记、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的特点。
(5)理解和掌握发现学习及意义学习的概念及意义
2、学习过程与学习动机
(1)掌握知识的分类、表征及获得;
(2)掌握问题解决的过程与方法及知识对问题解决的影响;
(3)掌握认知策略、元认知策略和资源管理策略;
(4)掌握迁移的概念及迁移的教育意义;
(5)掌握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道理发展理论;
(6)掌握学习动机的概念、理论与激发策略;
(7)理解个别差异及教育意义;
(二)教学心理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1.掌握教学目标的定义及作用,教学目标陈述的原则
2.掌握加涅的九大教学事件
3.掌握合作学习教学模式的设计原理
4.掌握课堂问题行为的类型与成因,课堂问题行为的处理方法
5.教学评价
(1)掌握教学评价的概念、功能及原则
(2)掌握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
6.教师心理
(1)掌握教师角色
(2)掌握教师威信及建立途径
(3)掌握教师的教学能力
(4)掌握教师的人格特征
三、考试基本题型
主要题型可能有:名词解释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试卷满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