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446城市规划设计(3小时)
一、考试目的:
考核考生城市规划设计的知识和能力,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表达能力。
二、考题类型:
1.概念性规划(总规、控规、城市居住小区、城市中心地段、城市入口地段、城市滨水区、城市街道、旧城改造、.校园等规划设计)
三、考试内容及分数比例
1.规划设计构思30%
2.规划设计分析20%
3.规划设计40%
4.技术经济指标及规划说明10%
四、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3小时
2.规划设计构思、分析及设计意图必须表达清楚。
3.规划设计表现方式不限。
4.规划设计成果必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