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院:法学院 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刑法学与民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商法学(54%)和刑法学(46%)。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0分),共6道;
2.简答题(60分),共5道;
3.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4.论述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民法学与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民商事以及刑事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刑法学
1.总论部分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属性、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概念的意义、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分类、犯罪客体概念、种类、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罪与数罪的概念、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量刑的概念和原则、量刑的情节、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念、时效、赦免。
2.各论部分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各论的体系、罪状、罪名、法定刑、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二)民法学
1.民法总论(含人格权法)
(1)民法概述
民法的历史;民法的性质与特点;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监护;自然人人格的法律保护;法人的概念;法人的分类;法人的能力;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本质;权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4)法律行为
法律性的本质;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性的成立;法律行为的生效;法律行为的附条件、附期限与附负担
(5)代理
代理的本质;代理的主要类型;代理权;无权代理
(6)民法中的时间
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2.物权法
(1)物权法通论
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
(2)物权概述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
(3)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性;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行使与消灭;所有权的类型;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
(4)他物权
用益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用益物权的取得与行使;担保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担保物权的取得与行使
3.债法
(1)债法总论
债的概念与本质;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2)债法分论
主要的典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责任
五、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最新版。
《民法》,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