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综合英语II
一、考查目标
综合英语(II)考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语言学及英语教学方面的专业素质。考生需要系统掌握英语语言学及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研究的基本方法,并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与语言和教学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考查要点
1.充分理解英语语言学及语言教学中基本概念的含义,对其进行准确的描述与解释。
2.能够运用相关的概念及原理判断、分析及说明实际语言现象及教学现象。
3.明确英语语言学基本理论及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了解其提出的背景、发展状况及应用现状。
4.应用英语语言学习理论对教学中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5.掌握英语教学的基本技能与方法,会在实际教学设计中使用这些技能与方法。
三、考试范围
英语语言学考试范围如下:
1.语言和语言学的基本概念与观点
语言的概念与观点:语言的定义、起源、特征、功能。
语言学的概念与观点:语言学的主要分支学科,宏观语言学。
需要区分的重要概念:描写与规定、共时与历时、语言和言语、能力与表现。
2.语音学及音系学
语音的发生与感知、发音器官、语音的演变、语音标注、辅音、元音、语音的描写、协同发音。音系学:音位理论和音位变体、音系规则、区别特征、音节、重音。
3.词汇学
词的含义、词的识别、词的分类、词的构成、词的变化。
4.句法学
传统语法:性、数、格,时、体,一致关系、支配关系。
结构主义语法:组合关系、聚合关系、直接成分分析法。
生成语法:深层结构、表层结构;短语结构规则;词汇规则和移动规则。
功能语法:主位、述位概念;系统功能语法。
5.语义学和语用学
语义学:“意义”的意义、涵义关系、成分分析、语句的含义。
语用学:语境、指示、言语行为、话语分析定义、衔接与连贯、会话分析、合作原则、图式和框架。
6.语言和大脑
语言的理解、语篇的理解、语言的产出。
7.语言、文化和社会
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语言相对性、范畴和范畴的种类;性别语言、社会方言、言语风格和风格转换、洋泾浜语和克里奥语。
8.语言学理论与流派
布拉格学派、伦敦学派、美国结构主义学派、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
英语教学考试范围如下:
1.英语语言观及教学观
结构主义语言观、功能主义语言观、交互式语言观、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知理论、建构主义及社会建构主义理论。
2.交际原则和任务型语言教学
交际能力、交际语言教学原则、交际活动的评价标准、任务型教学法及应用、三P教学。
3.教案设计与书写
教案设计原则、教案的组成部分。
4.课堂管理
教师角色、课堂指令与纪律、课堂提问、处理错误。
5.语音、语法及词汇教学
语音教学目标、语音的练习、语法教学目标、语法的讲授及练习活动、词汇的概念与分类、词汇的讲授与巩固、词汇学习策略。
6.听说读写技能的训练
英语听力的特点、听力教学的原则与模式、口语与书面语的区别、口语教学的原则、口语教学设计与实施、阅读的分类及特点、阅读策略、阅读教学的原则与模式、课堂写作与日常写作的区别、运用交际法教授写作、过程写作法的应用、写作动机的激发与作业布置。
7.听说读写技能的综合运用
简单的综合运用、复杂的综合运用、综合运用的教学启示
8.教学评价
概念的区分、评价的目的与方法、评价的标准与原则、测试的类型
9.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及训练
学习类型的划分、训练方法。
10.对教材的评价及使用
评价的方式及标准、教材的挑选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