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法学综合二》考试内容范围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门专业课主要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首先,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对主要民事法律制度了解和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正确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原理;全面理解排除犯罪的事由、各种犯罪形态的特征与成立条件;弄清各种刑罚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以及在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熟练掌握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常见罪、多发罪、严重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犯罪之间的区别;熟悉刑法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沦依据与实践依据;能够运用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正确、全面、透彻地分析疑难案例。
二、考试内容及比重
民法总论50%,刑法学50%。
三、题型及比重
1、概念题占15%;
2、简答题占25%;
3、辨析题占20%;
4、论述题占20%;
5、案例分析题占20%。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五、主要参考教材
1.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高铭暄主编,《刑法学》(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