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哪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什么?国家奖学金的评判标准有哪些?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贷款额度是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奖助办法 第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十七条 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奖励 1.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十九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等 级 奖励金额(元/学年) 获奖比例 特等奖 10000 3% 一等奖 8000 12% 二等奖 6000 15% 三等奖 40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