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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介绍

来源:天任考研整理  |  更新时间:2022-11-09 16:04:28  |  关键词: 中山大学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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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介绍

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是以五月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进行招生的,据相关调查发现,近年来,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的报考人数在不断增加。那么,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天任考研的老师为我们介绍一下。

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介绍

1.凡入学当年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满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符合国家有关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2.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3.对于入学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但未满三年的申请者,也可在入学当年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并办理资格认定手续,但将延迟发放资格认定通知书。

4.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认定后的六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认定后的七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此次申请无效。再次进行资格认定者须重新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名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和《中山大学学员报名情况登记表》发至邮箱。

2、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中山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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