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形式。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新政策有以下四条:
1、内保还是外保可以自由选择。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高校不再设置留校限额,也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
2、专硕还是学硕可以自由选择。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3、推荐接收相不交叉。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4、推免过程要通过“推免系统”。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由教育部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