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研究生的报名、考试,一般需要考生自己完成,是没有院校提供助学辅导服务的,但考生可以借助社会机构进行助学辅导。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研究生包含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推荐免试、申请考核等方式来进行招生;在职人员读研在2017年以前指的是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力申硕等方式进行招生,传统在职研究生不具有研究生学历仅有学位证书;从2017年起,传统在职研究生取消,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基础上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参加12月底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统考),划定相同录取分数线,实行相同培养毕业标准,毕业时同样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双证,两者仅学习形式不同,学历类型均为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学历),两者学历证及学位证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