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尚未发布(截止2022年8月),一般高校在9月份左右进行公布招生简章,届时考生可根据招生简章了解该校考研的报名条件。考生现可参考往年招生规定。比如2022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具体以高校招生规定为准(通过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了解)
除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因不符合《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报考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及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105400)。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务必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不得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肿瘤学(10512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及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儿科学(105102)、儿外科学(10511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