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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考研集中培训班怎么样 南阳考研集中培训班怎么样收费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7-06 10:25:04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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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报辅导班的好处有很多,主要包括有这些:1.有老师领路;2.合理规划复习;3.提供专业学习材料;4.答疑解惑。如果想具体了解考研报辅导班的好处有哪些,那不妨接着往下看吧!

下面从几个方面向大家展示一下天任寄宿考研培训、集训营、自习班的情况:

1、学习方面:学习环境上我们配有敞亮美好的教室,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每位学生配有独立桌椅,每个桌椅旁边就有固定插排,有区域无线网覆盖,教室按照文理分班等;学习进程上面配有不同的班次比如高三自习班/刷题答疑班/精讲班/寄宿一对一,每个班次的区别详情咨询本人或留言哦~

2、住宿方面:标准的六人间,每位同学配有相应桌椅和衣柜,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专用洗衣机和洗漱台,厕所还有供暖系统,还有宿舍老师24小时值班!

3、价位方面:九月份之前都会在原价位基础上优惠2000元并送复试自习班,并且入住时间越长费用相对越高;但是报名越早优惠力度就越大!了解详情联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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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方面:(1)统一作息时间、刷卡进入教学区,班主任上课点名、统计出勤率;

(2)自习室电子设备统一管理,严禁大声喧哗,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按专业分班,固定班级,专属座位,空调直饮机等公共设备完善;

(4)班级学习氛围浓厚、量化积分奖励、模考测评奖励;

(5)定期组织班会、校内学生活动,专业心理疏导;

(6)半封闭式管理、外出需请假(严格控制)、辅导员24小时值班全程维护;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第三批)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第三批)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和规范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注重考核申请者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生源。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一)博士考核选拔,采取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分级管理,以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为主体。

  (二)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为主任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核、录取、纪检监察及决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工作。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考核相关工作,包括考核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学院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研究生院负责考核组织工作,协调各有关学院进行考核相关工作。

  (五)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考核相关保障工作,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负责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管理,舆情监控;后勤保障处负责参加考核教工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

  (六)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秘书等工作人员(应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考核试题及其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六)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七)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通过(或≥425分);

  2.WSK(PETS-5)考核合格;

  3.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核合格;

  4.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5.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6.IELTS≥6.0;

  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九)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十)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十一)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别专长者,可不受申请条件(七)和(九)条件的限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学术水平评议专家小组综合面试合格者,可纳入考核。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1年5月14日-20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1年5月21日15:00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报名号”。装订要求:材料1-2单独装订,材料3-13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 话:021-51322530

  (三) 报名材料提交:

  1.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2.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3.《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5.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6.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0.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1.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

  12.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13.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四)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核、学术考核与拟录取

  (一)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核

  1.形式审查:由研究生院与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共同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2.由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组织学科专家组,依据申请者的报考材料,在学院规定地点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

  资格审核总分为200分,审核总分低于120分不予纳入考核。审核结果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 - 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二)学术考核及拟录取

  1.学科组专家

  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确定学科专家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学科专家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2.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2021年5月25日-28日。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3.学术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由学科专家组进行考核与答辩。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术考核总分为4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应用及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2)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查看硕士阶段成绩,并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

  (3)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满分100分):着重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兴趣、创新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团队协作及培养潜力。

  (4)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参加社会实践级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5)学术考核成绩即为拟录取总成绩。考核总分低于24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通过者,择优录取。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学科专家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考核的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学科专家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做好未通过考生的告知及解释工作。考核合格名单及时上报研招办。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严肃考风考纪

  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核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后两周内进行。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学校和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考核、录取阶段,将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参加考核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九、强化疫情防控

  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将参与考核相关工作人员、场地等安排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按照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考核工作。考生防疫要求详见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相关防疫工作要求通知。

  十、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核,不得参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要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为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考核结果负责。当参加考核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十一、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第三批),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十二、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第三批)录取工作。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研招办电话(传真):021-5132253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zhongyidajw@sina.com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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