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调剂在即,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已经发布!建议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报考院校发布的考研动态,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天任考研为大家整理了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依据教育部、吉林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根据《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稳中求进、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试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
(二)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生复试录取列入学院重要日程,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下,协调各系力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将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二)复试资格名单确定
1.一志愿生源充足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差额比例。
2.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原则上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复试前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具体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查验,强化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要求向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8.《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直接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北远达大街5000号)主楼公共管理学院,分专业按组进行笔试,面试。
复试安排
120400公共管理专业(社会保障方向)
笔试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30社会保障学
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4室
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4室
030300社会学专业
笔试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30中国社会思想史
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4室
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8室
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
笔试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吉林考生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4室
吉林考生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3:30开始
吉林考生面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4室
温州考生笔试地点: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学院中路276号)
温州考生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3:00开始、4月2日上午8:00开始
温州考生面试地点: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学院中路276号)
120400公共管理专业(行政管理方向)
笔试时间:4月4日上午8:30-11:30行政管理学
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32室
面试时间:4月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一组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4室
二组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6室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4日下午
13:00-15:00管理学基础
15:10-17:10公共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9室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
笔试时间:4月4日上午8:30-11:30社会心理学
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28室
面试时间:4月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一组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08室
二组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10室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4日下午
13:00-15:00社会保障概论
15:10-17:10社会政策导论
同等学力考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9室
030100法学专业
笔试时间:4月4日上午8:30-11:30商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笔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9室
面试时间:4月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312室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4日下午
13:0015:00刑法总论
15:1017:10民事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考试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主楼209室
(四)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准。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水平: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调剂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
2.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5.确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官网查询复试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12小时以内未接受待录取的,学校将认定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三)调剂原则
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内若我校确定接收考生复试并发送复试通知,则24小时后,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
4.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后期的调剂申请。
六、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
七、录取
(一)成绩核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
2.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满分)/3*70%+复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原则
1.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不予解除。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备案公开所有的招生信息,在本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所有招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不得录取。
八、纪律要求与工作监督
(一)学校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复试工作,不得违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官网
九、附则
(一)本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执行。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