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已经公布,包含了接收调剂专业和人数、调剂报名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天任考研为大家整理了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拟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调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我校规定的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此外还应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的其他规定。
2.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我校分数要求。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应根据各学院公布的调剂复试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预计调剂人数较多,请申请调剂考生耐心等待。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时间系统解锁,考生可改填志愿信息。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联系方式见附表(最终调剂专业、人数、要求等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为准)。
除会计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4)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外,其他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他方式申请或预登记而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其调剂申请无效。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调剂要求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确定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调剂额满为止。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相关学院网页,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3.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收到通知当天或按照复试通知里指定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电脑端登录,浏览器中输入网址,初次登录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具体要求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看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4.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请查看各学院网页公布的复试方案。各学院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后会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发布,复试名单也会在各学院网页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5.拟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对于超过规定时间仍不接受拟录取的,我们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顺序递补。
全日制招生专业考生在接受拟录取通知后,应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将全部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扫描件,复试报到时提交原件。
联系电话:见官网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到陕西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各调剂专业联系方式
备注:
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一致或相近,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各专业具体要求。
2.最终调剂专业、人数、要求等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其他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按照我校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院 | 专业 | 联系方式 |
人文学院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1文艺学、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453汉语国际教育 | 见官网 |
生工学院 | 071001植物学、071002动物学、071005 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60生物与医药 | |
机械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
材料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化学学院 | 0703化学、0857资源与环境 | |
物电学院 | 0702物理学、0854电子信息 | |
数计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
经管法学院 | 0202应用经济学 | |
0351法律 | ||
1253会计(非全日制) | ||
体育学院 | 0452体育、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 |
土建学院 | 085901 土木工程 |
(一)学费
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调剂考生可以享受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勤工助学津贴和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三)其他
学校每年优先从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中选择部分毕业生留校,从事教学、实验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条件以当年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文章来源: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