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各位同学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天任考研为大家整理了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我校商学院招收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具体招生计划,请考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专业代码:125300,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一、培养目标,见官网。
二、专业介绍,见官网。
三、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招生方式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复试含面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会计学综合考试。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下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1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初试地点
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五)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旬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生80元(笔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有加试科目考生140元(加试30元/门)。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4.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西北师范大学MPAcc中心官网。
5.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官网。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6.复试基本要求
参照西北师范大学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7.复试内容: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会计学综合考试;跨专业考生加试基础会计。
8.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1)查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2023年3月下旬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9.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九、录取流程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入学报到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和住宿情况
(一)学制: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制5年。
(二)学费: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教材费、资料费等学生自理。
(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责任自负。
(四)培养方式:本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
(五)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颁发西北师范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住宿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3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六)我校、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十三、联系方式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电话:见官网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教学10号楼C座513室
邮编:730070
本简章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西北师范大学会计硕士!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