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受理投诉。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负责整体组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与工作程序,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
(四)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学院(中心)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若干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政审教师组成。学院(中心)须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本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三、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A类分数线”),结合差额比例、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
(三)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2022年国家A类分数线总分下浮10分,单科分数各下浮5分。
(四)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达到2022年国家A类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