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2. 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3.公平公正,同一标准。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同一标准。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和导师的合法权益。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5.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考核成绩量化。
6.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自身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实际相关情况,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向社会和其他机构以及考生本人发布或提供有关复试的任何资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