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管理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情况。
(三)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网络、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