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安排,《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考试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确保考生应考尽考,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逐步优化生源结构,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规范程序,兜住安全和公平底线。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妥善解决并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处、网络信息中心、学位点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统筹、协调和监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督促各学位点和培养学院健全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订与信息公开等。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等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工作处、宣传部、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武装部)、后勤基建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组成的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支持、配合并保障复试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政策宣传、舆情应对、条件保障、网络技术支持、安全保卫、疫情防控、后勤服务等工作,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学位点成立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招生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负责制定和审议本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2、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复试原则、录取政策、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