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方案》(吉招委字〔2022〕2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在复试期间严格疫情防控,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各研究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工作,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研究方向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还应指定2名秘书,主要负责与招生工作组的沟通、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过程中记录、面试后提交相关材料等。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及秘书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学校研究生学院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3月25日—4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实行动态复试,将于4月6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视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须加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六、复试前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于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所在学院邮箱(见附件3)提交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及下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在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