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复试的安全性。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四)坚持复试的全面性。做到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招生组织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负责招生事宜。
(三)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四)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在培养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复试考官一般不超过5人,由导师组长、导师、副教授(博士)以上人员组成。各学院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新设备的能力,为规范高效完成复试工作做好条件准备。
三、复试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复试建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等能选拔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试题,复试为口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