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2〕1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职能职责
(一)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各学院招生计划名额,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以下称“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卷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考生体检工作。
(三)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研招工作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研招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组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2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4.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