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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公布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3-28 10:35:01  |  关键词: 福建农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公布 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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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公布

  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应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

  三、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招生学院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招生学院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合格生源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决定。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试的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单科成绩无要求。我校2025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5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少干计划分数线执行,单科成绩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单科成绩要求执行。我校2025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1名(含工程硕士研究生3名),其中内蒙古2名、广西3名、新疆6名。

  6.通过复试已录取的推免生可不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人员应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

  我校于3月底开始复试工作,4月2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6门(含)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项计划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都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复试具体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告。

  2.注意事项

  (1)招生过程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3)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招生学院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审核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7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调剂考生复试

  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招生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相近。各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为准。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5.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即予以拟录取,其中报考工程类硕士生的考生按专项计划优先进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招生学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海西研究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我校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照《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纳入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或《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测试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存在作弊行为。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五、复试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院两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更多2025年考研复试的相关问题,请持续关注本品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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