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以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察组。督察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受理举报、安排巡视员对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3.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招生专业(或招生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专业(方向)复试小组,指导专业(方向)复试小组实施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
4.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
原文:https://yjsy.whsu.edu.cn/info/1062/23545.htm